一、麻醉期间心律失常的处理原则
- 持续监测与诊断:连续心电监护判断心律失常性质、频率及对循环的影响。
- 优先纠正诱发因素:去除或纠正缺氧、CO₂蓄积、麻醉过深/过浅、手术刺激、电解质紊乱(尤其低钾、低镁)、酸碱失衡、低体温、低血容量、低血压、心动过缓、疼痛等。多数一过性心律失常在纠正诱因后可自行消失。
- 评估血流动力学影响:无症状无血流动力学改变者可观察;有明显低血压、胸闷心悸等组织灌注不足或可能演化为恶性心律失常者需立即处理。
- 针对心律失常本身处理:根据类型选择药物、电复律或起搏;恶性心律失常(室速、室颤、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等)需紧急干预,遵循ACLS原则。
二、严重室性期前收缩及二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的主要处理措施严重室性期前收缩(频发>5次/分、多源、成对、R-on-T、连续出现或伴血流动力学改变):
- 立即纠正诱因(低钾、低镁、缺氧、缺血等)。
- 首选利多卡因:静脉注射1–1.5 mg/kg,必要时5分钟后可重复,随后1–4 mg/min泵注(注意总量限制及心率影响)。
- 备选胺碘酮或其他抗心律失常药(如β受体阻滞剂,在心率允许时)。
- 若诱发室速/室颤,立即电复律/除颤。
- 伴心动过缓时可先用阿托品/山莨菪碱提高基础心率。
二度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(尤其二度Ⅱ型、三度,伴心室率慢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):
- 立即提高心室率:阿托品0.5–1 mg静脉注射(可重复,总量≤3 mg);无效时用异丙肾上腺素(起始小剂量泵注,如0.05–0.2 μg/kg/min)或多巴胺等。
-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药物无效时,尽快行临时心脏起搏(经静脉或经皮)。
- 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常需起搏支持,药物仅作过渡。
- 同时寻找并处理病因(如心肌缺血、药物影响、电解质紊乱),避免进一步抑制传导的药物。
三、全麻时循环系统常见并发症
- 低血压:最常见,多因麻醉药抑制、血容量不足、失血、迷走反射、过敏反应等。
- 高血压:麻醉过浅、气管插管/手术刺激、疼痛、CO₂蓄积、原有高血压等。
- 心律失常:窦性心动过速/过缓、室性期前收缩、房颤、传导阻滞等。
- 心肌缺血/梗死:尤其高危患者,与供需失衡、低血压、心动过速等相关。
- 心搏骤停:最严重,常为前述并发症未及时处理的结果。
- 其他:心力衰竭加重、肺栓塞(少见但危重)等。